讲述人:柯夭娥
单 位: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职 务:第五检察部主任
感 言:让司法救助传递社会关爱
“小雨(化名)在学校表现很好,已经担任了班干部。”
10月31日,当我来到某学校,听到小雨的班主任对她的评价,我高兴地笑了,这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今年6月底,我接到一起司法救助申请,了解到今年不到14岁的小雨,在她年幼时父母离婚,与母亲相依为命。三年前母亲被杀害后,小雨身心深受打击,由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没有着落,一直和年迈多病的外公外婆生活。同时还了解到小雨原来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热心帮助同学,性格开朗活泼,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母亲被害后,小雨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整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心理压力很大,不与人正常交流,本来就比同龄人瘦小的身体消瘦很多。
眼看一个品学兼优的未成年孩子逐日消沉低迷,同样作为母亲的我感到特别难受,想着要为她做点什么。
针对小雨的心理创伤情况,我多次上门开展心理疏导,主动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
“开学后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效社会。”
7月7日上午,当我和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良荣将两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小雨手中时,小雨感动地说。
在小雨家中,熊良荣副检察长详细询问了小雨家的生活情况,鼓励她勇敢面对困难,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叮嘱在场的村干部,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小雨家进行帮扶,让其家庭尽快摆脱困境。
司法救助金发放后,我还通过不定期检查、跟踪回访等方式,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以及小雨和家人的生活状况,确保救助金精准发放。
湖北实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丽娟在得知小雨的遭遇并了解到小雨今年中考考取了某职业学校,正为学费发愁时,主动和检察院联系,提出承担小雨三年的学费。
“感谢曹妈妈的捐助,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一定要考上大学。”
8月15日下午,当曹丽娟在我们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万元捐助款交到小雨手中时,小雨当即向曹妈妈承诺。
“我们办案不仅仅是办的案子,还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控申接待工作是检察院面向社会的“窗口”,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看似简单地接待工作,但要把它做好并不简单,让来访群众满意更是不容易。只有以心换心,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能把你当亲人。
我在控申岗位已经先后工作了13年,这13年来,我始终满腔热情为民办实事,真心实意为民解难事,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把控申案件办理作为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通过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向人民群众捧出一颗公心,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守护着百姓平安,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
刑事伤害无情,法律却有温度,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院传递检察温情的一个缩影。今年元至十月份我们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申请救助金额30.5万元,已发放到位23.5万元,切实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