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偷钱的,见过偷手机的,但是见过有人偷铲车的吗?几吨重的庞然大物不仅有人偷,而且他还连偷了3辆!近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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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年8月份以来,黄石经济开发区多个建设工地发生铲车深夜被盗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到案。据胡某供述,因其长期开铲车,对车辆构造很熟练,便专挑安保条件较差或无人看守工地寻找作案目标,一旦发现即乘夜深寂静无人时作案,且作案手法十分简单,无需钥匙即可启动铲车,盗窃得手后迅速将铲车转卖以获取非法利益。胡某如法炮制,短短3个月内连续盗窃3辆工地在用铲车,不仅严重损害铲车所有权人利益,也对工地建设项目造成严重不良后果,鉴于胡某连续作案、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大,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电子监控的公共场所,离开时务必将车辆上锁,切勿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车辆被盗,请勿慌张并第一时间报警,可以有效避免财物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