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运红)小到半包香烟,大到手机、金饰品和现金,一年时间在三个小区轮流转,入户盗窃作案20起,盗窃财物两万余元,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后刑满释放不到半年,又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判刑。8月22日,由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收到法院判决书,今年27岁的朱某某未来一年四个月时间将再次回到监狱里,品尝自己种下的恶果。
只有初中文化的朱某某是一名95后,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意靠劳动谋生的他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脸面向家里人要钱,所以就萌生了不劳而获的想法。从2019年3月开始,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朱某某通过各小区楼层的过道护栏、天然气管道、空调外机等,从住户没有关闭的厕所、厨房翻窗入户,疯狂盗窃20起,不管是手机、现金还是金银饰品甚至香烟,什么值钱偷什么。
都说贼不走空,朱某某还真的走空了几次,要么是住户防范太严,家里没有存放现金或者什么值钱东西;要么是住户警惕性太高,怕被发现而原路返回。有一次到一户人家中盗窃,实在没有什么偷的了,住户放在床头抽剩下的半包黄鹤楼香烟也被他盗走。2020年11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1年9月24日刑满释放。
今年2月底,刑满释放不到半年的被告人朱某某对家里人说要去广东那边打工,但是因为疫情出不去,想到已经说出去的话,怕家里人说闲话,3月1日,他还是提着行李箱出了门,每天不是在网吧上网就是在之前盗窃过的小区楼梯间里对付一晚上。3月10日晚,朱某某来到嘉禾华府小区,采用翻越栏杆、攀爬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住户家中实施盗窃,盗得现金500元,黄鹤楼香烟2包;随后,采用同样手段,进入另外一户住户家中,盗得黄金手镯1个,黄金项链1条,黄金戒指1枚,黄金耳环1对,银手镯2个等首饰,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窃黄金首饰共计人民币19262.33元。两天后,朱某某将所盗黄金首饰卖给余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148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以案说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1、居民发现家中被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10报警,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
2、家中尽量少放现金,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存折注意加密,且不要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放在一起。
3、购置摩托车、电动车、手机、饰品时,应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以便丢失后认领。
4、临时停放车辆时,要熄火或关掉电源,上锁拔下钥匙,不能掉以轻心。
5、要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锁、窗,有条件的建议安装监控设施;外出旅游或者长时间不在家时,务必要关好门窗,做到邻里相互关照,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6、在睡前最好关好门窗,如果开门、开窗睡觉,可在门口或窗台上放置一盆水或空瓶子,并在门框上挂铃铛,一旦有贼进入,就会发出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