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明仪)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检察院“素能提升年”活动要求,6月9日,黄石市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讲座第三讲,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以“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全市检察干警授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金桥和该院全体检察干警现场聆听讲座,各县(市)、区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在分会场观看讲座。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主持讲座。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金桥现场聆听讲座
课堂上,曹中启从能动履职的基本内涵、能动履职的重要意义、能动履职的检察要求、能动履职的基本保障四个方面展开,旁征博引经典案事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背景、内容、意义、要求和落实举措。
为什么要“能动司法”?曹中启从实践的角度分析认为,能动履职是履行人民检察功能使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改进转型时期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能动履职首先要树立能动理念,不能‘身体进入了新时代,观念还停留在过去’。”曹中启提出,要有“居一隅而谋全局”的系统观、“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观、“小案件大人生”的价值观、“推动法治进步”的实践观、“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服务观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效益观,以新理念推动检察工作“求极致”、检察办案“止于至善”。
如何通过能动履职,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曹中启认为,要有效降低案-件比,落实司法为民的新要求;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助力刑事诉讼制度时代转型;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推动认罪服法和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犯罪治理能力;能动开展监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让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能动行使检察建议权,注重诉源治理,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系统梳理了能动履职的渊源,深入分析了能动履职的举措,这是一堂理论课,更是一堂实践指导课。”课后,检察干警表示受益匪浅。